
廣東:多次離婚者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018年07月24日 09:32:38 經濟參考報
劃重點
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和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不允許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階段性停止實施異地購房提取政策;
轉移個人住房公積金應通過全國異地轉移接續平臺,不得選擇通過離職提取方式提取等。
記者近日從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的行為,將不允許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據了解,5月以來,廣東省住建廳聯合多個部門開展了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明確向首次 置業 、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戶籍地或繳存地購房等情況傾斜,并加大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在向剛需購房傾斜的同時,廣東也對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行為進行限制。比如,一些人通過“假離婚”獲取公積金政策相關 利好 的行為是被治理的對象。具體措施包括: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和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不允許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各地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階段性停止實施異地購房提取政策;轉移個人住房公積金應通過全國異地轉移接續平臺,不得選擇通過離職提取方式提取等。
此外,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須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歀信息納入人民 銀行 征信系統,建立繳存職工個人信用檔案。對于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要記載其失信記錄,并將記錄隨資金轉移接續而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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