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債人有如下行為,明說是不是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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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8日 11:10:55 羅爺法律
,不要搞事情,否則有坐牢的風險。
案例:。然而賴某無視判決,并在強制執行期間轉讓了房產,致使判決不能執行。
執行法官向賴某送達財產報告令,,但其拒絕配合調查,執行法官依法將其拘傳。
賴某先是堅稱其無力履行,,又百般抵賴,稱其已將賣房所得款項用于償還其他合法債務,卻又拿不出相關證據證明。
當日,,。后來,檢方提起公訴。
為求輕判,賴某親友替其償還了30萬元,并獲得債主羅某諒解。
公訴機關認為,賴某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拒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
現實中像賴某這樣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不少,最終不僅錢要還,牢也要坐,這又何必呢?不如早早把錢還了,得個自由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