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芯科技近750萬份股票期權完成登記
時間:2018-08-14 10: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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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kline{padding:8px 9px;background:#f4f2f2;}.kline .ul1{height:109px;}.kline .fl{width:400px;height:370px;background:#fff;}.kline td{height:29px;line-height:29px;} 近日從振芯科技 發布的公告獲悉,7月18日,公司向28名激勵對象合計授予749.50萬份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期權,占當前公司股本的1.35%。上述股票期權
近日從振芯科技 發布的公告獲悉,7月18日,公司向28名激勵對象合計授予749.50萬份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期權,占當前公司股本的1.35%。上述股票期權已于2018年8月8日完成了登記事宜。
公司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為,公司對2018-2020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年度考核一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年度公司凈利潤考核目標均以2017年為基數,增長率分別不低于45%、90%和150%。在滿足股票期權行權條件下,激勵對象可分別行權30%、30%和40%的份額;否則,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均不得行權,由公司收回股票期權并予以注銷。
公司同時對個人層面績效考核也有要求,即在公司業績考核達標的前提下,若各年度激勵對象考核分數高于80分,則可行權當期計劃行權的全部份額;若各年度激勵對象考核分數高于60分但低于80分,則可行權當期計劃行權份額的60%;未能行權的剩余份額由公司安排統一注銷。具體考核內容根據公司現行薪酬與考核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表示,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總額的10%。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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